宏全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庫藏股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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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第35款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10/13
2.買小額信貸比較表回股份目的: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
3.買回股份種類:普通股
4.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(元):9,421,563,803
5.預定買回之期間:104/10/14~104/12/13
6.預定買回之數量(股):10,000,000
7.買重劃區信用貸款借貸風險回區間價格(元):45.00~70.00
8.買回方式: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
9.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(%):3.23
10.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(股):7,436,000
11.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:
本公司自申報日期前三年度共計執行一次庫藏股,實際已買回股數為7,436仟股。
12.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:
本公司第一次買回股份數量執行率為74.36%,係為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,
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策略,故未執行完畢。
13.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:
本公司於104年10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,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
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股份,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
本公司股份辦法」之規定,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之普通股10,000,000股。
14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:
不適用
15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:
不適用
16.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:
一、本公司經104年10月13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
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,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
壹仟萬股。
二、上述買回股份總數,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.23%,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
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7.30 %,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
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。
三、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,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
之內容,併此聲明。
17.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:
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45元至70元,經本承銷商核算其引用
之依據尚無不符,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應屬合理尚屬合理,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
買回股份,除造成現金流出外,餘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、每股淨值、每股盈餘、股東權
益報酬率、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,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。
18.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:
無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宏全-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庫藏股事宜-08064239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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